額度證明的有效期如何起算|額度證明超過有效期后如何處理?
發布時間:2020-02-10 13:17:00 點擊:
額度證明的有效期如何起算?
《拍賣規定》于2016年7月19日起施行。
在《拍賣規定》施行前取得的額度證明,有效期從2016年7月19日起算;
在《拍賣規定》施行后取得的額度證明,其中新增額度證明有效期以紙質額度證明上載明的日期為準,
在用額度證明有效期從取得之日,即《機動車額度業務辦結憑證》上載明的“業務辦結時間”起算。
案例一:
張先生于2016年1月25日經參加拍賣獲得額度證明,其有效期從2016年7月19日起算,至2017年7月19日止。
案例二:
A企業2015年3月10日因車輛注銷從公安機關車管部門取得在用額度證明,其有效期同樣從2016年7與19日起算,至2017年7月19日止。
案例三:
李女士因車輛更新從公安機關車管部門取得《機動車額度業務辦結憑證》等在用額度證明材料,其中所載“業務辦結時間”為2016年11月1日,則有效期從2016年11月1日起算,至2017年11月1日止。
額度證明超過有效期后如何處理?
額度證明超過有效期后,持有人可以在超過有效期后2年內,將客車額度委托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,通過拍賣取得相應價款。
特別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額度證明超過有效期,且持有人在逾期后2年內無法定事由(如司法凍結等情形)仍不委托拍賣的,將不能再委托拍賣,無法取得相應價款,所有損失由個人自行承擔。
《通知》同時還規定,持有人在委托拍賣后的3年內不得再申請參加客車額度拍賣。 如需延期電話:15618592256